淮南市卫健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7:18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淮南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huainan.gov.cn)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卫健委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淮南市洞山中路16号,电话:0054-6674667,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调整重点领域公开目录,突出公开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做到应知尽量知、应享尽享。持续加大实施健康口腔等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感。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截至2023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0条。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已全部按时办结。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持续开展错敏词排查整改和涉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严密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如下:本年度发件数0件,本年度废止数0件,现行有效件数1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调整卫生健康领域主动公开目录,新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医养结合”“优化生育等栏目,优化了栏目设置,扩大了公开范围。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县区基层两化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当中。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依法保护个人隐私,2023年,我单位无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造成的责任追究情况,未发生信息发布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后,扩大了公开范围,对栏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将继续加强统筹推进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实时掌握信息公开现状,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目录调整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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